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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新闻

应急管理部印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标准,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!

10月18日,应急管理部发布《关于印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标准的通知》,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。

通知明确,特种作业人员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》后,方可上岗作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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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作业操作证目前支持的作业种类包含电工作业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、高处作业、制冷与空调作业等,还包括煤矿、金属及非金属矿山作业、危险化学品行业、石油天然气作业等。

以下为详细目录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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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原文:

微信图片_20211025145440_副本.png

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标准的通知

应急厅〔2021〕55号

国 家矿山安监局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应急管理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:

经商国 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同意,现将修订后的《全 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 电子证照 特种作业操作证》(C 0210-2021)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生成,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安 全执法和工贸监管局。

附件: 《全 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特种作业操作证》(C 0210-2021).pdf

应急管理部办公厅

2021年10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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